榕黎院〔2021〕55号——关于印发《bet5365最新线路检测(中国)有限公司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21年修订,22年适用)

发布时间:2022-12-13 点击数:5086 信息来源:学工处

 

关于印发《bet5365最新线路检测(中国)有限公司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bet5365最新线路检测(中国)有限公司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附件:bet5365最新线路检测(中国)有限公司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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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3

 

 

bet5365最新线路检测(中国)有限公司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bet5365最新线路检测(中国)有限公司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我院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奖励努力践行“黎明模式”,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特别优异的学生。

第二章 基本条件与奖励类型、标准

第三条 基本条件

1.具有我院学籍的大学年级、年级在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热爱学校,践行“黎明模式”,积极上进。

第四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

1. 违反学院有关规定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处分者;

2.恶意造谣,诋毁学校,在各类场合发表不当言论者;

3.无故拖欠学费、学杂费者。

第五条 学院设立学业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素质拓展优秀奖学金和创新创业优秀奖学金四种类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六条 学业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习表现技能竞赛学术研究考级考证等方面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在学生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评定。奖励等级、奖励金额及申请条件如下:

一、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及比例:奖励金额为1500元/学年,名额为专业

总人数的2%。

(二)申请条件:

1.学习勤奋,技能扎实,崇尚工匠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按优先顺序排列):

1)在国家一级、省一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

2)在省二级、市一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

3)在市二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

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智育总成绩排在所在专业的前5%的。

二、学业优秀二等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及比例:奖励金额为1000元/学年,名额为专业

总人数的4%。

(二)申请条件:

1.学习勤奋,技能扎实,崇尚工匠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按优先顺序排列):

1)在国家一级、省一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奖以上(含优秀奖)的;

2)在省二级、市一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

3)在市二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的;

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智育总成绩排在所在专业的前10%的。

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CN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

三、学业优秀三等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及比例:奖励金额为500元/学年,名额为专业

总人数的10%。

(二)申请条件:

1.学习勤奋,技能扎实,崇尚工匠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按优先顺序排列):

1)在市二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的;

2)在学院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

3)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智育总成绩排在所在专业的前20%的;

4)考取本专业相应级别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

第七条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工作表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在学生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评定。奖励等级、奖励金额及申请条件如下:

一、社会工作优秀一等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及比例:奖励金额为800元/学年,名额以实际下达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1.甘于奉献,乐于助人,崇尚劳模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按优先顺序排列):

1)担任院、系、班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工作表现突出;

2)学年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达到200小时的;

3)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德育总成绩排在所在专业的前10%的。

二、社会工作优秀二等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及比例:奖励金额为500元/学年,名额以实际下达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1.甘于奉献,乐于助人,崇尚劳模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按优先顺序排列):

1)担任院、系、班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工作表现突出;

2)学年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达到150小时的;

3)在省市级社会实践表彰中被评为先进个人的;

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德育总成绩排在所在专业的前20%的。

三、社会工作优秀三等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及比例:奖励金额为300元/学年,名额以实际下达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1.甘于奉献,乐于助人,崇尚劳模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按优先顺序排列):

1)担任院、系、班学生干部满一年,工作表现突出;

2)学年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达到100小时的;

3)在校级社会实践表彰中被评为先进个人的;

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德育总成绩排在所在专业的前30%的。

第八条 素质拓展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文艺比赛体育竞赛等方面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在学生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评定。奖励等级、奖励金额及申请条件如下:

一、素质拓展优秀一等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及比例:奖励金额为800元/学年,名额以实际下达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1.遵守比赛规则,公平公正参与比赛,集体荣誉感强;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按优先顺序排列):

1)在国家一级、省一级文体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的;

2)在国家二级、省二级、市一级文体类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的。

二、素质拓展优秀二等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及比例:奖励金额为500元/学年,名额以实际下达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1.遵守比赛规则,公平公正参与比赛,集体荣誉感强;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按优先顺序排列):

1)在国家二级、省二级、市一级文体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的;

2)在省三级、市二级、校一级、校二级文体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

三、素质拓展优秀三等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及比例:奖励金额为300元/学年,名额以实际下达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1.遵守比赛规则,公平公正参与比赛,集体荣誉感强;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按优先顺序排列):

1)在省三级、市二级、校一级、校二级文体类竞赛中获得二等奖的。

2)在校运会各项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的。

第九条 创新创业优秀奖学金是用于奖励在创业实践专利发明“三创”竞赛等方面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在学生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评定。奖励等级、奖励金额及申请条件如下:

一、创新创业优秀一等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及比例:奖励金额为800元/学年,名额以实际下达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1.热爱创造,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创新创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按优先顺序排列):

1)在国家一级、省一级“三创”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的;

2)在省二级、市一级“三创”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的;

3)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占股需在15%以上),公司或者公司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表彰;

4)发明专利获得国家专利证书的。

二、创新创业优秀二等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奖励金额及比例:奖励金额为500元/学年,名额以实际下达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1.热爱创造,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创新创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按优先顺序排列):

1)在省二级、市一级“三创”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的;

2)在校一级“三创”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

3)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占股需在15%以上),带动就业效果良好,在青年自主创业者中有较强的引领作用,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创新创业优秀三等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及比例:奖励金额为300元/学年,名额以实际下达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1.热爱创造,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创新创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按优先顺序排列):

1)在校一级“三创”竞赛中获得二、三等奖的;

2)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占股需在15%以上),公司或者公司项目获得一定风险投资的。

第十条 各类竞赛的竞赛级别认定以获奖证书上的落款盖章单位为依据(校运会除外),具体认定如下:

1.国家一级:国家教育、行业主管部(委)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全国性比赛。

2.国家二级:国家教育、行业主管部(委)下属机构、国家级学(协)会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全国性比赛。

3.省一级:省政府举办的全省性比赛。

4.省二级:省政府各厅局(委)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全省性比赛。

5.省三级:省政府各厅局(委)下属机构、省级学(协)会等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全省性比赛。

6.市一级:市政府举办的全市性比赛。

7.市二级:市政府各教育、行业主管部门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全市性比赛。

8.市三级:市政府各教育、行业主管部门下属机构、市级学(协)会等单独或举办的全市性比赛。

9.校一级:学院举办的全校性比赛。

10.校二级:学院各处室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全校性比赛。

11.其他: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比赛由学工处组织定级,并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一条 各类竞赛的奖励等级认定以获奖证书上的奖励等级为依据,一般认定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奖励等级设金奖、银奖、铜奖的,相应认定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等级最高奖设特等奖的,特等奖认定为一等奖,其他等级依次降一级认定;奖励等级设名次的,第一名认定为一等奖,第二、三名认定为二等奖,第四、五、六名认定为三等奖,第九、十名认定为优秀奖。

第十二条 团体获奖(或发明专利、发表论文等)的,可以团队名义申请相应类型的奖学金,荣誉共享,但奖金只能领取一份。

第十三条 因获奖、发明专利、发表论文等理由申请奖学金的,只能申请当学年的优秀学生奖学金。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得重新申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组织领导工作,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工、团委、财务、教务、各系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办公室、学业优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素质拓展优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创新创业优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组织、评审、监督和发放等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各系成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组,由系主任任组长,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主要学生干部为成员,负责本系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第十六条 各班级成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任副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本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第四章 评定时间和程序

第十七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每年9月份启动,10月30日前完成。

第十八条 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评选办法: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审定相结合的方法。

(二)具体流程:

1.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填写《bet5365最新线路检测(中国)有限公司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佐证材料(如奖状复印件等);

2.各班级评选工作小组对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以及申请人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充分讨论,辅导员和班委会共同研究确定符合资格名单报系部评选工作组;

3.各系评选工作组组织系部初审、答辩,初步确定建议名单,并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各评审委员会;

4.各评审委员会组织申请学生集中答辩、复审,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报学院评审办公室;

5.学院评审办公室汇总各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名单,提出学院获奖者候选人名单,报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进行集中表彰。

第十九条 同一学年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学业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素质拓展优秀奖学金和创新创业优秀奖学金。

第五章 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条 每年12月份,学校进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

第二十一条 在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在获奖后存在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所授荣誉和奖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