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2 点击数:3348 信息来源:就业办

各系(部)、产业学院,有关处室,福屿校区管委会

为认真做好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范超峰

副组长:王新华

 员:陈伟伟  邱娇玲      曾建雄  赵雅晶

钟春玉  薛伟强  刘亚军    

各系成立以系主任、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毕业班辅导员、实习指导教师等为成员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组,具体负责本系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黎明模式”,品学兼优。

)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或论文)成绩合格。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个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积分的平均值)居本专业的前10%;

2.学业成绩突出,曾获得学院学业优秀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

3.社会工作成绩突出,曾获得学院社会工作优秀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

4.素质拓展成绩突出,曾获得学院素质拓展优秀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

5.创新创业成绩突出,曾获得学院创新创业优秀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

6.综合表现突出,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累计2次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7.报名入选国家或地方基层项目(“国家基层项目”是指就业去向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基层项目”是指就业去向为“三支一扶”计划、选调生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  

)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一般不列入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

三、名额分配

以系为单位,按本系毕业生数的6%下达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5月13日前)

各系整理、公布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积分成绩和排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系部提交申请。

(二)系部推荐(5月20日前)

各系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评选推荐本系“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予以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系于5月20日前将推荐对象的《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2)一式两份、《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3)上报学工处审核。

(三)学院审定(5月27日前)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经学工处审核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学院表彰

在学院2022届毕业生返校时,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及要求,坚持标准,宁缺毋滥,有序组织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系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学工处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1-22818727。

 

附件:1.2022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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